股权转手后还要担责?新《公司法》第88条的出资责任谜团与实务应对
新《公司法》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7月1日出台的《公司法时间效力司法解释》第4条“赋予”新《公司法》第88条第1款以溯及既往的效力。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地法院新公司法首例案件纷至沓来,不少公司的历史股东惶恐不安,随后“暂缓审理涉第88条相关案件”的传闻甚嚣尘上。2024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批复第88条第1款不溯及适用,前后可谓是几经波折,在司法实务中激起层层涟漪,而未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规则仍存诸多谜题尚待解答。
2025-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