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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ESG合规得失及要点浅析 | “出海”早知道①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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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欧洲投资建厂的新能源汽车到非洲大卖的品牌手机,从布局中东的跨境电商平台到进军东南亚的茶饮、物流企业……近年来,中国企业加速出海拓展国际市场;而随着气候危机逐年加剧、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SDG)日益成为全球共识,各国纷纷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自2020年“3060双碳”(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国家战略提出后,我国陆续出台绿色金融、SDG信息披露指引等文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最新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低碳转型方向;欧盟则自2022年通过《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引入独立鉴证机制,要求企业聘请审计师或其他独立机构对ESG报告进行鉴证……ESG(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已不仅是出海中国企业当地经营必须满足的合规指标,也逐步成为提升行业竞争力、品牌影响力的关键因素。

【中企出海经营重视ESG的价值与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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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是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治理(Governance)的缩写,其作为一种评价体系不只单纯关注企业财务绩效,而是同时注重企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贡献。


尽管企业践行ESG过程中可能产生一定成本(例如可循环材料的回收处理、增设ESG部门的人力成本、为收集评估企业ESG表现数据的额外支出等),然而随着全球范围内可持续发展及企业社会责任的共识愈强,无论从当地合规风险、本土消费者品牌认可度和政府/投资者关系等角度,完善ESG实践(如注重环境保护、公益慈善、治理透明度)将为出海企业在当地经营发展带来长足正面效益。尤其近年来,国际评级机构(如MSCI明晟)对出海企业的ESG评级可能直接影响当地政府部门、消费者及国际资本市场对该企业的认知评价进而影响企业声誉、融资及经营业绩等方面

近年来,在中企出海实践中,部分企业或因缺少合规意识或为节约成本而忽视ESG责任,甚至还有企业恶意欺瞒公众、通过虚假或误导性的宣传来提升自身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即漂绿greenwashing)——上述行为可能造成得不偿失的严重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1


因违反当地环境/劳工保护等法规而面临罚款业务受限


2


被ESG国际评级机构下调评级,引发消费者和供应商信用危机


3


因漠视公司治理而增加发生危机事件(如信息披露虚假陈述、广告虚假宣传等)被诉追责风险

例如,瑞幸咖啡作为多轮融资,在中国拥有庞大供应商网络及消费者群体的美国上市公司,在2019年至2020年间被揭露存在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虚增销售额和利润金额高达数亿美元。暴露瑞幸公司内控及外审机制失灵。该事件导致瑞幸公司股价暴跌,最终被迫从纳斯达克退市并面临巨额罚款法律诉讼;该事件不仅直接影响瑞幸所有利益相关方(投资者、中介机构、消费者、供应商等)的经营运作,也严重冲击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甚至导致中概股企业财报公信力在很长时间内备受质疑,对出海中国企业的国际声誉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


由此可见,出海浪潮为中国企业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面临各国ESG监管合规的挑战。出海企业有必要高度重视、事先熟悉了解目标国家地区的ESG合规政策并有的放矢相应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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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以欧盟ESG规范制度为例简要介绍并提出应对建议,以供出海经营的中国企业参考。

【欧盟ESG监管政策制度梳理】


作为全球ESG监管实践领先的地区,欧盟于2014年颁布《非财务报告指令》(NFRD)首次系统地将ESG三要素列入法规条例。


2018年3月,为逐步改革金融体系以支持气候与可持续发展议程,欧盟公布《可持续发展融资行动计划》(Action Plan: Financi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设定三大目标:将资本引向更具可持续性的经济活动;将可持续性纳入风险管理;鼓励长期行为及透明度的提升。


2019年11月,欧洲发布《金融业可持续性相关披露条例》(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SFDR),明确了金融服务产品需要具体披露的信息类型可参考的报告框架

 

2020年6月,全球首个官方详细定义并分类“可持续活动”的法案《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法案》(EU Taxonomy)出台,该方案的主要目标在于防范洗绿行为一一在欧洲,只有符合该法案定义的项目方为“绿色项目”,其融资活动才能被视为绿色融资。以此——帮助公司变得更气候友好,缓解市场因标准不一导致的碎片化,促进资本投向最符合政策期望的需方。


2022年11月,欧盟通过《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要求原受NFRD约束的大型企业以满足CSRD披露要求为基础发布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尽披露社会和环境问题带来的风险和机遇 以及企业活动对人类和环境的影响(“双重重要性”原则);且该报告须经过第三方审计或保证。


CSRD制定了信息披露的基础法律框架和广泛的报告要求,《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SRS)则提供了ESG披露事项的详细标准,包括对企业活动带来的财务风险和机遇以及对人类、环境带来实质性影响的定性定量信息披露;供应链上相关企业的信息也被纳入披露范围。强化企业在环境和社会责任方面的透明度,为投资者和其他资本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更为全面的决策依据


2024年4月,欧盟发布《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 CSDDD),进一步要求企业开展尽职调查,从供应链角度识别、预防、减轻或终止对环境和人权的不利影响。


CSDDD的覆盖范围包括企业自身、子公司、直接供应商和有长期业务关系的间接供应商。中小型企业虽不直接属于CS3D的适用范围,但可能作为大型公司供应商而受到间接影响

由上所述,正在开拓欧盟市场客户,以及属于欧盟企业及其子公司供应商的中国企业,均需按上述文件要求落实披露及尽调工作,因此需要对相关风险提前预判并进行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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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出海的ESG合规建议】


一、结合行业特点,完善公司ESG制度体系及人才储备

出海的中国企业可以结合当地ESG监管要求,从公司章程及架构入手完善企业ESG体系规则;设立专职专业的ESG人才岗位甚至部门参与评估并协助公司各部门结合行业及实际业务场景针对性改善ESG表现。例如对制造业等人力资本密集企业,可以在合理工时、工资福利待遇、安全健康条件等基础劳动用工制度外注重招聘晋升多样性及包容性(性别/种族/残障),设置投诉查处机制;对于服装/美妆/能源矿产等行业,则侧重关注生产经营全链条对环境的影响,包括碳足迹、可再生能源/可循环材料使用、废污排放及供应商的ESG合规审计等方面的优化。


二、在企业内部倡导ESG/DEI理念,尊重、了解当地文化,鼓励支持员工参与公共事务及社会责任活动

出海企业可以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ESG(环境、社会和治理)和DEI(多样性、平等和包容)理念的认识。

环境保护(E)方面,出海企业可以结合业务场景制定推行公司内部的节能减排计划,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优化减少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与当地环境生态保护组织合作开展生态保护项目;

社会责任(S)层面,出海企业可以通过跨文化培训,帮助员工深入了解目标市场的文化、习俗和法律,确保企业行为与当地文化相契合;设立社会责任日或志愿者项目,鼓励员工(代表企业)参与公益活动、公共政策讨论和社区发展项目,提升企业在公共事务中的影响力。

公司治理(G)层面,出海企业除了制定内控规章,也可定期开展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反腐败、风控意识。



三、聘请专业服务机构定期发布ESG报告,与利益相关方、国际组织、行业协会等保持交流以确保与全球ESG领先实践保持一致

出海企业应与其在当地的利益相关方(员工政府、供应商、当地客户)建立积极关系、定期交流合作以更好地了解其需求关切并在经营过程中积极回应;为此可以聘请专业服务机构定期披露ESG报告、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政府部门/国际组织/行业协会的对话协商)、参与研究报告调研撰写等,以在本土化竞争中保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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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随着国际社会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ESG合规已成为中国企业出海不可或缺的一部分。ESG建设不只是增加成本的合规要求,更是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品牌影响力的关键。各国不断完善并逐渐趋近的ESG规则有助国际社会开展各类绿色投资合作,促进双碳目标的早日实现;也倒逼出海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相信后续将有更多中国出海企业通过扎实的ESG建设在异国市场扎根开拓,为全球商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多中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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