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至2023年间,证监会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397件中造假案件203起。2021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人等主体涉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犯罪案件150余起。2024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34号文)。针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34号文提出17项具体举措,释放“惩防并重”政策信号。
惩防并重,构建法律“防火墙”
34号文立足于《证券法》《公司法》及《刑法》等现有法律体系之上,旨在填补实践中的漏洞,强化监管与执法机制。34号文提出要求对当前监管与执法环境进行补充与强化,细化惩罚措施,增强执法效能,形成更为严密的法律网络,弥补先前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的不足,提升市场诚信与透明度。
强化监管,重塑市场信任
财务造假扭曲信息传递,毁坏资本市场诚信基础,也会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历来是证券监管和司法打击的重点领域。34号文提出,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将面临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尤其是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完整性。高管们作为信息守门人,将背负更重的法律责任,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也将承担起“看门人”的重任,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对资本市场参与主体,一旦发现共谋财务舞弊,将面临严厉制裁。
国际接轨,适应市场趋势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向全球开放的步伐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成为必然选择。这不仅意味着更高的监管标准,也促使国内法规与时俱进,强化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以保障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在全球化的过程中中国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市场发展和国际监管趋势,增强对于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34号文的出台正顺应此背景。
法律与科技的“双轮驱动”
为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秩序,适应市场发展需求,适应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如区块链、数字货币、大数据分析等新兴技术带来的新的风险和挑战,多层嵌套的金融产品和机构间的高度互联,增加了现代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关联性,为了适应这些变化,34号文体现中央更新和优化法律框架,增强其灵活性和前瞻性,确保金融稳定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
多维度追责,维护市场正义
如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所提及,我国针对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一直在逐步增强。从行政责任来看,证监会已经大幅度提升了对于财务造假的行政处罚上限——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九十七条,对违规信息披露的公司和责任人,罚款上限提升至1000万元人民币和500万元人民币;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 第一百八十一条,对欺诈发行的罚款上限提高至募集资金的1倍。从刑事责任角度看,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刑事处罚也已经大幅提升——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违规披露信息的刑期上限从3年提高至10年,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34号文中还强调了对于民事赔偿的支持,支持投资者发起民事追偿诉讼,通过先行赔付、支持诉讼、代位诉讼等方式强化投资者赔偿救济。34号文强调了多维度追责体系的重要性,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和民事赔偿支持,旨在构建一个全面、有效的资本市场监管架构。
未来展望
尽管34号文勾勒出一幅清晰的蓝图,其真正的考验在于政策的落地实施。未来,我们期待看到各部门如何将这些政策转化为行动,持续关注后续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共同见证资本市场向更高层次的诚信与透明迈进。
附《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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