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务数据共享条例》
国务院公布《政务数据共享条例》,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推动政务数据安全、有序、高效共享利用。核心包括:实行统一目录管理,禁止擅自设障;避免重复收集数据;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原则上不再新建系统;按“谁管理谁负责”压实安全责任,助力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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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规定》
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使用管理规定》,8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细化《密码法》要求,明确关基运营者必须同步规划、建设、运行商用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开展安全性评估。同时清晰划分密码管理、网信、公安及行业保护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商用密码在关基保护中的规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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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施行,旨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提高注册资本金要求;适度延展业务范围(允许提供数据信息服务);细化经纪业务规则与收费管理;加强经纪行为管理,明确禁止性事项。新规将引领行业坚守定位,提升金融市场交易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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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定》,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旨在规范网信部门处罚行为,保护合法权益。核心内容: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定义,将裁量阶次划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强调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违反多法按高额罚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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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管理办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施行,国家药监局建立全国化妆品风险“哨点”,对儿童化妆品、美白祛斑等高风险品种靶向抽检,检验机构2日内上报问题样品,90日内完成调查处置,用数据守护“颜值经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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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自8月1 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范围,要求境内金融从业机构按规定报告相关网安事件;细化事件分级标准,规定差异化报告流程及时效要求;强化责任认定报告与跨部门信息共享;取代2002年旧规,全面落实《网络安全法》等上位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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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港口基础设施维护技术规范》
交通运输部发布《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8月1日起施行。 新规旨在解决港口领域“重建设轻维护”问题,明确码头、防波堤等设施维护范围,确立港口经营人为维护责任主体,要求制定维护计划并建立检查评估、设施维修(含专项维修)闭环体系。强调维护档案管理及信息报送,规范监管方式,保障港口基础设施安全长效运行,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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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香港《稳定币条例》
2025年5月21日,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正式通过《稳定币条例草案》。6月6日,香港特区政府在宪报刊登公告,指明《稳定币条例》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香港当局借《条例》设立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完善香港虚拟资产活动的监管框架,以防范虚拟资产对货币与金融稳定的潜在风险,保障稳定币用户权益,维护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及促进香港虚拟资产生态圈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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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出台新政解决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8月4日起施行。 针对2024年底前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销售但未登记的城镇住宅,《意见》明确“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原则,分离建设单位责任与群众权益。核心措施包括:允许“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用地规划手续;明确主体缺失时的代办机制;推行“证缴分离”;简化分散登记信息不一致处理等,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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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办法》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办法》将于8月1日施行,本次修订主要将“初次违法”认定时间间隔由5年缩短至2年,并明确例外情形。清单大幅扩容,不予行政处罚事项增至233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增至51项,覆盖广告、食品、价监等多领域,旨在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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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
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新修订《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新规进一步规范居间合作,禁止亲属客户;强化客户交易监测,明确20名/200万元报告门槛;细化培训、评估等全流程管理及重点名单、加大检查等自律监管,完善退出机制与投诉处理,旨在压实期货公司主体责任,规范展业行为,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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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交易型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
沪深交易所7月4日同步发布新版ETF风险管理指引,8月1日起施行。新规针对规模达4万亿元的ETF市场,强化基金管理人职责,要求审慎设定申购赎回清单参数(如现金替代比例上限),并建立实时风险监控与应急机制。同时要求会员(券商)完善客户交易行为监测,建立重点监控ETF名单。旨在为ETF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确保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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