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金规〔2024〕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且现行的《银团贷款业务指引》(银监发〔2011〕85号)将同时废止。在此对《银团贷款业务指引》做简要回顾,同时结合当前银团贷款的监管和君伦承办的实际经验对《管理办法》的四大新变化进行评析。
一、《银团贷款业务指引》回顾
《银团贷款业务指引》(银监发〔2011〕85号)是为规范银团贷款业务、维护市场秩序而制定的基础性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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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团贷款的定义和特点:银团贷款是指由多个银行共同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业务。这种方式有助于分散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用于大额融资需求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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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流程的规范:指引详细阐述了银团贷款的申请、审批、合同签署及后续管理等流程,强调各参与银行的职责和权利,以确保业务的透明性和合规性。
二、本次《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要点
2024年10月12日,金融监管总局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布了《管理办法》,从而更好地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加强银团贷款的专业能力,更加合理科学地设计银团融资结构。下文将对《管理办法》部分要点作出提示:
(一)分组银团贷款模式
根据《管理办法》,分组银团贷款是指通过期限、利率等贷款条件分组,在同一银团贷款合同中向客户提供不同条件贷款的银团贷款操作方式。同一组别的贷款条件应当一致。分组银团贷款原则上不得超过3组,每个组别原则上要有2家以上的银行参加,仅有一家银行的组别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
该规定结合了国际经验和市场实践的基础,通过允许同一银团贷款中包含利率期限等条件不同的多组子贷款,改变当前银团模式较为单一的现状,提升银行开展银团贷款业务的积极性。
(二)分销比例调整
《管理办法》将单家银行担任牵头行时承贷份额和分销份额的原则下限分别由20%、50%调整为15%、30%;补充了对设置副牵头行、联合牵头行时的承贷份额要求,规定每家牵头行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少于银团融资金额的10%,每家银行的承贷份额原则上不得高于70%。
降低承贷和分销份额有利于在考虑风险分散的同时,提高银团组团的积极性和效率,避免前期银行因承销份额达不到要求而无法组团,从而更多通过银团贷款支持实体经济和化解存量债务。
(三)银团贷款转让
《管理办法》允许银行将银团贷款的余额或承贷额部分转让,但只能以未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整体按比例拆分形式进行。同时规定其他银团成员优先受让权,出让方转让银团贷款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转让给其他银团成员。
前述规定能够进一步活跃银团贷款二级市场,释放沉淀的信贷资源。此外,在转让时应注意适用关于牵头行及其他银团成员份额的规定。
(四)规范银团收费
银行开展银团贷款业务时,可以对提供银团筹组、包销安排、贷款承诺、银团事务管理等服务收取费用。《管理办法》也明确了银团违规收费的负面清单,主要情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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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由一家法人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共同向企业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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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银团贷款名义,但未实质提供银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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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约定履行银团筹组或者代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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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监管规定的其他情形。
实务中常见的相关违法违规事由为“将利息通过贷款承诺费、银团安排费方式收取”、“收取质价不符的银团贷款安排费”等,而上述规定则进一步体现了对市场中弱势主体的保护的倾向,银行应特别引起重视。
三、《管理办法》的影响
对于融资企业而言,银团贷款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可以让企业在融资时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各参与银行的角色和责任,提高融资效率。而标准化的合同和流程也有助于加快贷款审批速度,使得企业能够更快速地获得所需资金。
对于银行而言同时,随着全球化的推进,跨境银团贷款业务日益增多,新办法的出台也能更好地应对国际市场的复杂性和多变性。
综上,随着市场参与者对《管理办法》的逐步适应,银团贷款将继续在促进企业融资、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